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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省六部制是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,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,五省六部制确立于隋朝。
于开皇元年(581年)由隋文帝杨坚确立,唐朝进一步完善,此后经历代修缮,一直到清末。
三省指: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;
六部指:尚书省下属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
每部各辖四司,共为二十四司。
在发展过程中,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,至隋代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,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审核与贯彻执行。
各个不同时期,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。
三省六部制作为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行政体制,成为后来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。
其管理体制体现了精简、统一、效能的原则,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机构重叠、职能交叉、推诿扯皮、人浮于事等问题,基本实现了办事高效、运转协调、行为规范的改革目标。
追溯历史,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期(尚书台);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期,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。
光武帝—刘秀建立东汉后,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,设立台阁制。
以“虽置三公,事归台阁”的方式削弱三公权利,代之而来的是“尚书台”,以及六曹机构权利的大大加强。
这就是后来“三省六部制”的雏形,从而加强了皇权缓和阶级矛盾,为光武中兴和明章之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。
汉光武帝—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、吏曹、民曹、客曹、二千石曹、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,为六部前身。
西晋时,有吏部、殿中、五兵、田曹、度支、左民六曹,属尚书省。
隋唐确立隋朝建立之初,隋文帝设立“五省六曹制”,五省包括内史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、秘书省和内侍省。
其中,秘书省掌书籍历法,内侍省则是专门的宦官机构,两省较少涉及国家政务;实际的中央行政机关为内史、门下、尚书三省。
尚书省下设吏、度、支、礼、兵、都官、工六曹。
唐朝建立之后,效仿隋朝的五省六曹制,设立了三省六部制。
三省包括中书省、门下省和尚书省。
中书省负责决策;
门下省负责审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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